近日,深交所网站显示,美的子公司美智光电创业板IPO变更为终止状态,原因为后者主动撤回了上市申请。
去年6月,美智光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获受理;同年7月,美智光电进入已问询阶段。
为何在提交上市申请一年后决定终止上市?美智光电并未公开说明缘由,这不由引起了外界的多重猜测。
美的分拆子公司单独上市,两年后计划折戟
早在2020年7月,美的就已有分拆子公司美智光电于创业板上市的计划。彼时,美的发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启动分拆子公司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
一年后,美的再发公告,称已收到美智光电的通知,后者近期向深交所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材料,并于2021年6月29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美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通知》。
随后,深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美智光电报送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报告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其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招股书显示,美的直接持有美智光电50%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美的创投间接持有美智光电6.7%股份,合计控制美智光电56.7%股份,为其控股股东。美的创始人何享健则通过集团间接控制美智光电,为美智光电的实际控制人。
美智光电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发行不超过3333.33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拟募集资金5.06亿元,计划用于智能前装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品质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渠道建设项目。
据蓝鲸财经记者了解,美智光电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1亿元。该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数字家庭产品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等。
美的曾表示,分拆美智光电独立上市,是为了进一步推动美智光电业务增长,规范治理运作以及拓宽融资渠道。结合美智光电自身所属行业、主营业务情况及未来经营规划与发展战略。
不过,在筹备上市计划的两年后,美智光电主动向深交所申请撤回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相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对于撤回原因,美智光电尚未对外公布。
房产项目业务收入超三成,美智光电存客户集中风险
据招股书,美智光电的主营业务为照明产品及智能前装产品设计,包括吸顶灯、厨卫灯、浴霸、台灯、筒射灯等,智能前装主要指为用户在装修设计阶段提供的智能产品及智能综合解决方案。
据悉,该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商业地产、教育医疗、城市交通、工业生产、文化旅游等多类场景,曾先后应用在万科、保利、新城、碧桂园等房企的多个项目。
此前,深交所曾向其发送问询函提出,报告期内,美智广电与碧桂园、保利、万科、苏宁置业等多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收入是否可按终端客户区分为“来源于房地产公司或安装公司”或“来源于终端消费者产品更新升级”。如果可以区分,要求其须按细分产品说明收入金额、占比。
彼时,美智光电回复称,无法作出准确区分。“公司线下销售普遍采用经销模式,除少数专供房地产企业的工程类经销商外,大多数一级经销商采购产品后,通过分销销往各类门店或地产工程项目。”
不过,在今年的最新回复中,美智光电披露了详细数据:房地产项目有关的收入占比超三成。
2019年到2021年(以下简称“报告期”),该公司明确可统计销往终端房地产项目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3.66%、41.15%、32.06%,可能流向房地产项目终端的收入(最大值)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9.43%、71.55%、66.01%。
但是,虽然公司建立战略合作及实际供货的终端地产客户数量较多,但与大部分终端地产客户仍处于早期合作阶段,交易金额整体较小,美的置业与碧桂园仍为主要的终端地产客户。
报告期内,该公司实际销往碧桂园及美的置业的收入金额分别为2.13亿元、2.91亿元、2.93亿元,占对应期间营收的比例分别为30.40%、36.93%、31.61%。 可以看出,美智光电的客户集中度较高。
在招股书中,美智光电也将这列为主要风险。虽然公司在报告期内大力开拓地产客户,与多家地产客户达成战略合作关系并进入实际供货阶段,但短期内地产渠道销售收入仍将来源于碧桂园及美的置业。
这就表明,美智光电虽与碧桂园及美的置业供应商合作时间较长且在手订单充足,但如二者大幅减少对发行人的采购,将在短期内对公司业绩构成较大的不利影响。
与美的集团共用商标及IT系统,美智光电独立经营能力受质疑
近两年,各种不确定性和紧迫性交织在一起成为新的常态。随着疫情反复的冲击,以及更加复杂的国内外政治经济局势,大宗商品、海运物流、能源供应等各种成本均大幅提升。这些因素均会对美的经营生产造成影响。
业绩承压下,美的董事长方洪波指出,面对未来几年的行业寒冬,要创新与效率并举来应对不确定性的风险。“公司将收缩To C非核心品类、To B非核心业务,暂缓非经营性投资,多措并举,夯实增长潜力,提高经营业绩。”
而分拆美智光电独立上市,也被外界认为,有助于推高美的在资本市场中的价值。中金公司指出,美智光电体量较小,分拆后不会对美的现有的营收和利润造成较大影响。
“美的分拆美智光电上市,与此前吸收并购小天鹅项目实际上是异曲同工的。”家电产业观察家张剑锋表示,这两种做法从某种程度而言都是为了集团整体市值作出的考量。
但是,脱离美的后,拟上市的美智光电能否拥有完整的业务体系,以及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还需监管层面的观察与检验。
此前,深交所曾要求美智光电说明,是否与美的及其关联方共用经销渠道或直销渠道(如专卖店)。”
对此,美智光电回应称,报告期内,公司直接及间接通过美的官方商城、美的天猫官方旗舰店进行销售。与上述二者存在重叠情形的主要客户包括:大型房地产商、主要面向房地产客户销售的工程经销商;京东等大型线上销售平台系境内主要电商销售渠道。
其进一步解释,房地产、工程类客户因房地产项目建设、装修需要,具备广泛的采购需求。公司与美的及关联方在自身领域均具备市场竞争力,产品能够满足房地产客户的采购需求,因此存在一定的重叠销售情形。
同时,美智光电否认了公司业务决策受到美的影响。其指出,与重叠客户的合作均属于双方商业选择或终端用户自主选择的结果,公司独立负责业务开拓及客户维系等工作,美的未在该过程中提供便利及协助,亦不会干涉公司销售业务的开展。
然而,这并不能表明公司拥有独立经营的能力。“到目前为止,美智光电仍与美的共用同一商标与IT系统,这也是其最不独立的表现,公司始终处于美的光环之下。”有分析人士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