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发文:从国家“试点”到“示范”,DRG/DIP支付将正式在全国医院落地执行
来源:Eshare医械汇
2021/12/24 19:28:55

来源:中国知网,中国医疗保险,DIP与DRG:相同与差异(应亚珍),DRG与DIP比较及医疗机构的影响分析(傅卫),天风证券研究所

DRG/DIP这两种改革,按病种收入设定“天花板”,要求医院在保证治疗效果的前提下,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倒逼医院从激励多做项目多收入才能多得的绩效模式,向成本控制为主转型升级,推动临床路径更科学、药品耗材使用更合理,通过结余留用等方式,让患者、医保和医药机构在降费提质上相向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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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三年,取得哪些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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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国家医保局先后启动30个城市的DRG付费国家试点和71个城市的DIP付费国家试点。

国家医保局针对DRG/DIP付费国家级试点城市开展了两批交叉调研评估。30个DRG试点城市的结果整体较好,两次评估都为29个城市评估优秀,1个城市评估良好。DIP试点第一批36个城市评估优秀,26个城市评估良好,5个城市评估合格,4个城市评估不合格。第二批交叉评估调研则有明显改善,63个城市评估优秀,8个城市评估良好。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试点三年以来,所有试点城市已经全部进入实际付费,基本达到预期的效果,并推动医保管理机制的深刻转变,包括医保付费从按项目付费向价值付费转变、从最终买单向主动作为转变、从单纯的手工审核向大数据运用转变、从粗放的供给侧管理向精细的供给侧管理转变等。

试点的成功,为后续DRG/DIP付费推广提供可参考样板,更多城市进入示范点名单。12月17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DRG/DIP付费示范点名单的通知》显示,共计32座城市成为DRG/DIP付费示范点。

其中DRG示范点18个,包括北京市、邯郸市、临汾市、沈阳市、哈尔滨市、无锡市、金华市、青岛市、安阳市、武汉市、湘潭市、梧州市、攀枝花市、六盘水市、昆明市、庆阳市、西宁市、乌鲁木齐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属统筹区(驻乌鲁木齐市);DIP示范点12个,包括邢台市、辽源市、淮安市、宿州市、厦门市、赣州市、东营市、宜昌市、邵阳市、广州市、泸州市、遵义市。综合DRG/DIP示范点2个,包括天津市、上海市。这意味着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的建立进入倒计时。

医保控费是长期的趋势,DRG/DIP全国推行,全新游戏规则下,顺应大趋势,把握新机遇,才是可持续发展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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