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和维权培训(第二期)圆满结束!
来源: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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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9/27 16: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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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2024年7月圆满举办“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和维权培训” (第一期)活动后,2024年9月25日迎来了同主题第二期培训活动。


活动特邀欧洲麦思哲知识产权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克里斯(Chris Hamer)律师、高凌君(Sally Gao)博士以及美国百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哲律师亲临培训现场授课,同时邀请到欧洲麦思哲知识产权事务所合伙人尼克(Nicholas Fox)律师提供线上课程。活动由广州三环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国际部部长王勤女士主持,由欧洲麦思哲知识产权事务所中国商务首席代表陈浩能先生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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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君博士和克里斯律师演讲环节



高博士介绍到,自2023年6月1日起,《统一专利法院协议》(UPCA)开始生效。单一专利(Unitary Patent, UP)是欧洲专利授权后一种新的生效途径,专利申请人可选择办理单一专利即选择在已经加入该新体系的18个欧洲国家成员国统一进行生效。高律师结合传统生效途径、单一专利生效途径和混合生效途径这几个方式对比讲解了现阶段下拿到欧洲专利申请授权通知后可以选择的一些操作途径和选择策略。

克里斯律师介绍,统一专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UPC)是一个新的法院系统,对单一专利的诉讼具有专属管辖权。传统欧洲专利归入UPC管辖范围,也可以选择退出(“Opt out”)UPC管辖。这样选择退出的欧洲专利则会和以前一样只受国家法院的管辖。克里斯律师重点讲解了如何结合专利自身稳定性评估去分析是否选择退出程序及各种选择下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克里斯律师还指出,当中国企业出海欧洲涉诉,可通过在欧专局EPO提交异议程序(EPO Opposition)或在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提交撤销申请(UPC Revocation)的基本策略去挑战欧洲单一专利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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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克律师演讲环节


尼克律师从UPC发生的案件实例进行了数据统计分析。

尼克律师介绍,在UPC运行的第一年(截至2024年5月底),在UPC提起了206项实质性诉讼(134项侵权、39项撤销、1项非侵权声明和26项临时措施)。以及最新数据显示,在2024年6月新增21项侵权、 1项撤销和1项临时措施。以及,提起的侵权和临时措施诉讼的数量相对稳定(每月约10-12起新的侵权诉讼,约2起临时措施诉讼)。

尼克律师还统计了UPC中除反诉和损害赔偿查询外的实质性事项的数量,并与2021年欧洲主要国家的专利案件数量进行了比较。从数量可见,大量的欧洲专利诉讼已转移到UPC。UPC的开放似乎对德国法院受理的专利案件数量产生了重大影响。

之前,UPC的诉讼语言是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相应地方分院的国家语言,即德语是被选择的主要诉讼使用语言。随着UPC法院公布新增英语作为诉讼程序的附加语言,法庭上越来越多地使用英语,这是一个明显的趋势。

截至2023年6月底,共收到535152份选择退出申请。到2024年6月底,这一数字已增至60多万,此后每月约有5500人提出新的退出申请。

从技术领域的角度来看,电气工程和医药化学领域案件选择单一专利途径的比例相对较低,机械工程等技术领域案件选择单一专利途径的比例相对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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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哲律师演讲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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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从GlobalFoundries诉台积电一案为例,提出了如何处理涉外合同中的知识产权条款的问题,随后依次介绍了许可关系、许可种类(普通许可、排他许可、独占许可和交叉许可)、许可要点(许可对象、许可行为、许可期限、地域范围、关联方等)、保密条款以及付款条款等和解中常见的IP条款。王律师还讲解了合作中常见的知识产权归属条款。最后,王律师从美国专利职务转让的所有权归属和合同约定等多方面,结合其丰富的工作实例分享了宝贵经验。


本场培训就欧美知识产权领域最新动态和热点话题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讨。在问答环节,授课老师针对中国企业出海面临的风险和挑战给出建议:1.在面对较大被诉风险的情况下,企业可考虑提前对竞争对手的专利情况进行评估,例如事先找好一些重要的对比文件。这样,一旦被诉,能在非常紧迫的应诉期限内积极有效应诉。2.进一步的,建议提前选定和联系适合自己的技术专家,同理建议和专利律师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未雨绸缪做好应诉准备,是提升胜诉率的最有效的策略。

培训活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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