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电显示产业专利联盟自律公约
2018/1/16 10:29:26 来源:秘书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约目的]为充分发挥深圳市光电显示产业专利联盟(下文称“本联盟”)的自律作用,完善联盟自我约束机制,营造公平有序的经营环境,避免不正当竞争,促进深圳市光电显示产业规范运营、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监管规定,经联盟成员单位商议,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和释义]本联盟是由深圳市从事光电显示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制造、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自愿参加的合作组织。

第三条 [基本原则]本公约的基本原则是爱国守法、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公开透明、自律平等。按照资源共享,互惠双赢,特色发展的原则,为各联盟成员共同建立专利池,共同应对专利挑战,实现专利资源合理、有效利用

第四条 [执行机构]本联盟运行单位作为本公约的执行机构,在深圳当地负责组织实施本公约。


 

                   第二章 会员自律约定


第五条 [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版权等的政策法规、监管要求,坚持依法运营,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法经营活动。

第六条 [参与公平竞争]鼓励、支持开展合法、公平、有序的行业竞争,反对不正当手段开展行业竞争,不制造虚假负面信息、不恶意诋毁竞争对手。

第七条 [倡导合作共赢]倡导合作交流,加强资源共享,鼓励各种主题的专利交流,促进融合创新,加快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第八条 [完善信息披露]加强信息披露、完善披露标准,持续提升业务透明度;自觉接受行业内外等社会各界对本行业、本企业的监督和批评,共同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第九条 [维护行业形象]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引导本联盟内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职业操守与准则;自觉践行普惠金融,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和维护行业良好形象。

 

第三章 联盟自律职责

第十条 [公约制定及监督]负责制定自律规则、经营细则和行业标准等并组织实施,同时对本联盟成员单位遵守本公约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十一条 [维护行业秩序]通过制定自律公约、法律法规宣传、会员教育及监督等方式,维护行业秩序,倡导公平竞争,合作共赢等原则,保障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十二条 [促进行业创新]积极协助完善创新体系,交流创新理念,宣传创新模范,积极为创新企业争取资源,培育联盟合作创新氛围,促进联盟成员创新发展。

第十三条 [加强行业研究]加强国内光电显示产业专利研究,掌握行业专利动态,把控发展趋势,努力打造行业智库,为行业监管、企业发展提供专业建议与服务。

第十四条 [维护联盟成员权益]依法维护本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侵犯、不盗用他人专利技术;不仿冒、不盗用他人商标、产品标识和外观设计。

第十五条 [法规宣传及教育]负责向会员单位宣传专利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监管要求及行业自律信息等,教育并督促本联盟成员单位注意防范专利风险。

第十六条 [协调会员关系]本联盟成员单位之间发生专利纠纷时,引导争议双方以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双方无法解决的,本联盟应当本着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节,并监督双方执行调解方案,以维护行业团结。

第十七条 [公约违反处理]联盟成员单位违反本公约,造成不良影响,经查证属实的,协会有权采取以下措施: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通报批评;

(4)暂停行使联盟成员权利;

(5)取消成员资格;

 

第五章 公约的执行

 

第十八条 [自查及监督]本联盟成员单位应当充分尊重并自觉履行本公约的各项自律规则,同时应定期对本公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及时向联盟反映其他成员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并有权要求联盟进行调查。

第十九条 [合规执行] 本联盟成员单位在实施和履行本公约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公约解释]本公约由深圳市光电显示产业专利联盟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公约生效]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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